一、招聘要求和岗位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在1986年5月至2004年5月期间出生);适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具备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不得报名或取消聘用资格情形: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失信被执行人,在读的非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宁德市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以及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3.报考人员应具有国家承认的国民教育序列学历学位,学历应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上查询认证,学位条件应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dgdc.edu.cn/)上查询认证。持境外学历报考的,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属于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境外学历学位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
岗位所需证书:一是2022届毕业生的岗位所需证书取得截止时间为2022年7月31日。二是持境外学历报考的,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属于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境外学历学位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学历学位证取得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31日。三是除上述情形外,原则上岗位所需证书取得时间截至报名截止日。计划表中的证书含所列以上各类证书。
4.招聘岗位,见附件1。
二、信息发布
1.招聘公告在蕉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http://www.jiaocheng.gov.cn/)公开发布。
2.考试具体内容、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届时将发布在蕉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jiaocheng.gov.cn/)。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应在2022年5月20日至2022年6月3日期间,通过现场报名或电子邮件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报名材料包括:
1.《蕉城区交通运输局公开招聘报名简历表》(见附件2);
2.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位认证报告,境外学历的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
3.一张近期正面免冠二寸证件照;
4.其他能反映个人综合素质等材料;
现场报名的应携带以上材料到蕉城区交通运输局办公室(地址: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蕉城南路32号)报名,联系人:冯婷婷,电话:19805932827。电子邮件报名的请将相关材料扫描件打包以“姓名”方式命名,以附件形式发送电子邮件到jcqyhs@163.com,并在发送后主动与蕉城区交通运输局办公室电话联系,以确认报名材料是否成功接收。资格初审通过考生由蕉城区交通运输局通知。
四、考试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面试考试方式,面试形式为专业技能面试,主要测试考生专业技术水平。面试工作在蕉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下,由蕉城区交通运输局纪检组监督,蕉城区交通运输局实施。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及格;如果进入面试的考生人数等于或少于该岗位招聘计划数、未形成竞争的,面试成绩70分为及格。若同岗位拟聘用人员面试成绩一样,需加试一题,再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拟聘用人员。
五、体检、考核和聘用工作
1.根据面试成绩高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人选。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的有关规定执行。
2.按有关规定对拟聘用人选组织实施体检和开展查阅人事档案、信用查核、政审等考核工作。
3.未按时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考核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考试成绩达合格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4.拟聘用人选经体检、考核合格后,在蕉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示七个工作日。
5.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纳入事业单位正式编制管理。符合省、市人才政策条件的人员,予以申报相应的人才津贴。
六、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应聘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2.报考人员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确保招聘期间保持通畅。报名成功后请及时关注蕉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有关面试事项的通知。
3.蕉城区交通运输局纪检组派员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93-2871878。
七、疫情防控要求
1.请考生考前14天务必做好本人及共同居住人健康管理,包括体温监测、症状监测、健康码状态等管理,非必要不离开住地。
2.按属地防疫要求,无考前21天内境外、港台或14天内高中风险地区及所在县(市、区)或本土病例报告的县(市、区)旅居史。
3.考生应提供面试前48小时内具有核酸检测资质的机构出具的新冠核酸检测结果阴性报告(报告时间以采样时间为准,电子版、纸质版均可)。面试现场查验“福建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
4.由福建省外和行程码带“*”号的来宁应试考生,在完成考前14天居家健康监测外,还应加做落地核酸检测即到达考点所在地需再做一次核酸检测。
5.考生需自觉承担防疫责任,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其考试资格,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